——  ——
当前位置: 首页 >

门诊预约挂号须知

发布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1-29 16:07 阅读次数:0

我院已开通门诊预约挂号服务,预约形式:电话预约、网络预约、窗口预约、APP客户端预约、微信预约共五种。详见如下:

(一)电话预约挂号

1. 患者可通过拨打114信息服务台办理门诊预约挂号。

2. 电话预约范围:患者可提前7日预约门诊号源,114服务台每日9:00起放号,每日15:00终止次日门诊预约。

3. 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,不限制首诊或复诊患者身份,但在预约环节中,必须凭患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办理。姓名或证件号码任意一项与患者不符均视为无效预约,不予取号。

4. 电话预约成功后,114信息服务台将告知患者一组预约识别码,患者须于就诊当日携带身份证原件,至门诊自助服务机缴费,领取预约号。

5. 取号时间:上午7:00--9:30,下午12:00--14:30。预约号逾时未取将视为自动放弃,不予保留。

6. 患者每次办理电话预约时,每就诊日期的每个科别只能预约1次。

7. 如患者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前来医院领取预约号及就诊,须及时拨打114信息服务台办理取消业务,至少在就诊前一工作日15:00前凭预约识别码进行取消。

8. 如预约成功后患者未能按时就诊且未办理取消预约即视为爽约。爽约累计3次将进入系统爽约名单,此后一年内将无法享受预约挂号服务。

9. 如遇医生特殊原因临时停诊,我院将对预约号源做出调整,尽可能保证调换同专业医师,但因此可能造成医师级别的上下浮动,所导致的不便敬请谅解。

(二)网络预约挂号

网址:

预约范围及方式参见“(一)电话预约”

(三)窗口预约挂号

(特需门诊除外)

1. 患者可通过我院第31号窗口办理门诊预约。

2. 预约登记采取实名制,须主动出示患者本人身份证,未颁发身份证的患者须出示户口簿,否则不予办理。

3. 预约窗口可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门诊号源(周六及节假日门诊暂不参与预约),每日15:00终止次日门诊预约,但15:00后仍可预约其余日期号源。

4. 预约成功后,患者须于就诊当日携带身份证原件至门诊自助服务机缴费,领取预约号。取号时间:上午7:00--9:30,下午12:00--14:30。如患者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前来医院领取预约号及就诊,须至少在就诊前一工作日15:00前至预约窗口进行取消。

5. 如预约成功后患者未能按时就诊且未办理取消预约即视为爽约。爽约累计3次将进入系统爽约名单,此后一年内将无法享受预约挂号服务。

6. 如遇医生特殊原因临时停诊,我院将对预约号源做出调整,尽可能保证调换同专业医师,但因此可能造成医师级别的上下浮动,所导致的不便敬请谅解。


上一篇:没有了
下一篇:没有了